住宅和公共建筑选材应遵循8原则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顾问总工程师何星华认为,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选材应遵循8个原则,即符合国家的资源利用政策,符合国家的节能政策,不损害身体健康,品质达标,耐久性优良,配套技术齐全,选材本地化,价格合理。

  符合国家的资源利用政策,是指禁用和限用粘土制品(包括目前认为的粘土空心制品),大量使用自然废弃物和工农业废弃物及建筑垃圾生产的建筑材料(重点检查其放射性污染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限量),使用高性能材料和可再循环利用材料。

  符合国家的节能政策,是指使用那些对降低建筑物运行能耗和改善室内热环境有明显效果的建筑材料(例如提高建筑物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的建筑材料可重点考查其耐侯性),生产能耗低的建筑材料。

  不损害身体健康,是指严格控制建材的有害物质含量低于国家标准的限定值,科学控制释放有害气体的建材在室内的使用量,选用有净化功能的建筑材料(主要集中于涂料方面,比如具有杀菌、除臭和吸附等功能的涂料)。

  材料品质达到国家和行业产品标准的要求及材料的耐久性能优良,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也是使建筑物真正达到节能、节水、和节材的主要措施。这两点可延长建筑部件的寿命,减少社会对建材的需求,减少废旧拆除物,从而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建筑材料的配套技术齐全,目的是保证建筑材料用在建筑物上,能充分发挥该材料的优异性能,使建筑物的相关性能达到预期的设计要求。材料的配套技术包括与主材配套的各种辅料与配件、施工技术(含清洁施工)、维护维修技术3个方面。

  选材本地化的目的是为了节能和环保,节省长距离运输建材所消耗的能源,并减少在运输中所排放的污染环境的有害气体。

  价格合理是指要防止过低压价,以保证购入材料的品质和使用寿命。

  何星华强调,对建材的选用不仅要从技术和经济的层面来考虑,而且要在观念上转变,从建筑物的全生命周期来看材料的品质和消耗,要从有利于全国、全球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局来看待选材。

(来源:中国建材报)